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455

出埃及记25:1-4

出埃及记25:1-40
  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你告诉以色列人,叫他们为我献供物来,凡甘心乐意的,你们就可以收下我的供物。
  3.这是你们从他们所要收的供物:金、银、铜,
  4.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山羊毛,
  5.染红的公羊皮,獾皮,皂荚木;
  6.点灯的油,并作膏油和香料的焚香的香料;
  7.以弗得和胸牌用的红玛瑙石和镶嵌的石头。
  8.他们要为我造一个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
  9.你们要照我所指示你的居所的样式和其中一切器皿的样式来造它。
  10.要让他们用皂荚木作一柜,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
  11.你要用纯金包它,内外都要把它包上,四围镶上金边。
  12.也要为它铸四个金环,安在柜的四个角上,这一侧两环,那一侧两环。
  13.要用皂荚木作几根杠,用金包裹它们。
  14.要把杠穿在柜两侧的环内,以便用杠抬柜。
  15.这杠必在柜的环内,不可抽出来。
  16.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
  17.要用纯金作施恩座;长二肘半,宽一肘半。
  18.要造两个基路伯,要用实金来造,安在施恩座的两头。
  19.使一个基路伯在这一头,一个基路伯在那一头;基路伯要与施恩座连在一起制造,在施恩座的两头。
  20.基路伯要向上张开翅膀,用它们的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的脸要彼此相对;基路伯的脸要朝着施恩座。
  21.要将施恩座安在柜的上边,又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
  22.我要在那里与你相会,又要从施恩座上边,法版的柜子上二基路伯中间,和你说我所要吩咐你传给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23.要用皂荚木作一张桌子,长二肘,宽一肘,高一肘半。
  24.把它包上纯金,四围镶上金边。
  25.要给桌子的四围各作一掌宽的横梁,横梁四围镶上金边。
  26.要给桌子作四个金环,将环安在桌子四脚的四角上。
  27.环子要挨近横梁,为房屋作抬桌子的杠。
  28.要用皂荚木作几根杠,用金包裹它们,桌子要用杠来抬。
  29.要作桌子上的盘、杯,小盘,小刷子,用它们来盖它,你要用纯金制造它们。
  30.又要把脸饼不断朝我的脸摆在桌子上。
  31.要用纯金作一个灯台;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灯台的座、干、杯、石榴、花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
  32.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
  33.一个枝上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34.灯台上有四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
  35.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
  36.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
  37.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它要使灯盏向上,在它面前发光。
  38.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也是要纯金做的。
  39.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
  40.要照着在山上给你看的样式谨慎作它们。
概览
  9455.本章描述了为帐幕和那里的桌子,以及为亚伦的衣服所献的供物。然后描述了柜子、摆陈设饼的桌子和灯台的建造;它们都代表主所在的众天堂,那里的一切属天和属灵事物都来自主。帐幕本身代表天堂;那里的柜子代表至内在的天堂;柜子里的法版或律法代表主;桌子上的陈设饼和灯台代表属天事物;亚伦的衣服代表属灵事物;这些事物都来自天堂里的主。

宇宙星球 #66

66.当我阅读约翰福

66.当我阅读约翰福音第17章关于主的爱和祂的荣耀的经文时,一些木星灵与我在一起。一听到那里所写的事,他们便充满圣洁,承认其中的一切事都是神性。但当时我们一些曾为异教徒的地球灵不断暗示各种可耻的观念,声称祂生来是一个婴儿,像一个人一样生活,看上去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诸如此类。不过,木星灵并不理会这些观念。他们说,这些灵人类似他们所憎恶的魔鬼;又说,他们头脑里完全没有任何属天的元素,而是塞满了他们称之为渣滓的世俗事物。他们说,他们已经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因为一听说在他们的星球,他们都赤身露体,我们这些地球灵的思想立刻变得淫荡,事实上,当时这些灵人也听到他们的属天生命,却根本不去思想它。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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